民族团结进步之路永无止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创建永远在路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我国各族群众的伟大创举和光荣传统,也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更加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平台。跟着妇联小编进一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知识吧!
1.什么是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2.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形式自治权。
3.什么是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目前,全国建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是哪两个?
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做到坚持“两个结合”,核心要义是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将其视为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初衷、坚持的依据、完善的目标。
5.什么是“民族乡”?
民族乡是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
6.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7.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简称“两个共同”。
8.“三个离不开”的内容有哪些?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9“五个认同”的内容有哪些?
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10.“六个互相”的内容有哪些?
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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