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当好参谋和助手,协调推动本单位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
2、协调和做好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3、及时向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反映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情况和信息,提供本单位有关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的文件、总结、监测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和调研报告等材料。
4、开展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为本单位及市政府妇儿工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积极协助和配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督查等活动,及时办理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批示意见。认真完成省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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