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妇联自1973年4月成立后,内部机构几经变更,逐步走向完善。1991,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嘉峪关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2002年,市妇联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科级干部职数3名。2007年,经市编委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增加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职数1名。2011年,市妇联基层工作部更名为妇女发展部。2012年,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市妇联增设权益部,增加科级干部职数1名,同时核减原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级干部职数1名。
市妇联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含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发展部、权益部。行政编制6人,含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职数1人;事业编1人;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进村进社”)2人。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党政事务性工作,做好组织、人事、财务、公文收发、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统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文稿及大事记的起草、审核;
2.负责市妇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组织单位政治、时事、理论学习,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妇女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市妇联常委会、执委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检查和落实;
5.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推进新媒体宣传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指导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
7.统筹安排调查研究,了解各个时期妇联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8.负责“巾帼家美积分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9.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10.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做好机关内部后勤保障和安全防控等工作。
二、妇女发展部
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宣传、动员、组织城乡妇女投身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实现妇女自身发展;
2.协调并争取支持妇女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妇女创业创新创优工作;
3.组织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争创活动,推动妇女发展和巾帼建功,命名“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等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个人;
4.组织开展城乡妇女“劳务品牌”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提高妇女适应经济发展的能力;
5.助力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最美家政人”培树命名活动;
6.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引导女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7.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创评活动;
8.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农民工工作等相关工作。
三、权益部
1.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负责妇女法治宣传教育,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处理日常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舆情研判,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心理咨询服务;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对于重大而典型的侵害妇女权益的上访事件,及时向市妇联党组报告;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 的选树工作;
7.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典型的选树;
8.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群众性宣传教育评选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9.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妇联巾帼志愿者为全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嘉峪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起草工作;
2.协调成员单位按《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3.负责开展《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督察和调研工作,为我市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重难点指标达标提供意见和建议;
4.协调成员单位制定《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5.负责统计监测培训工作,督促监测指标统计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统计和常规调查;
6.履行市妇联儿童工作职责,促进儿童发展,承担指导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
7.负责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妇联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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