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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04-20  点击数:

        

各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在嘉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日报社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18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最大程度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履行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为建设幸福和谐嘉峪关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共享新时代·传承好家风

三、活动时间

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相结合,深化推进寻找、推荐、评选、命名“最美家庭”工作,充分利用不同节点将主题宣传活动贯之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寻找30户嘉峪关市“最美家庭”。继续依托全市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和各种网上妇女之家阵地,通过组织推荐、自荐、他荐共同“寻找”的方式,组织动员各类家庭特别是年轻家庭、干部家庭、职工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参与各层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二)推荐全国、甘肃省“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全市“最美家庭”中择优推荐,届时,候选家庭所在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和会审工作。

(三)推进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落实市纪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通知》(嘉党纪字〔2016〕68号)要求,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 开展各种以“传承家风家训·争做廉洁家庭”为主题的议家风、主题家庭日活动、征集好家风好家训、家庭摄影、微视频、家风歌曲以及家庭才艺表演等, 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 教育子女不奢华、不攀比, 带头培育好的家风, 使家庭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防线。

(四)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宣传展示。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宣传家庭文明理念,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好家风宣传、巡讲活动,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作用,利用“道德讲堂”这一活动载体,开展“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巡讲活动,用“最美家庭”故事浸润人心,传播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家教。

五、推荐条件及类别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家庭均可参加,已命名表彰过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本次活动拟评选表彰嘉峪关市“最美家庭”30户,设立十二个类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夫妻和美“最美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3.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4.邻里友善“最美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5.低碳环保“最美家庭”: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移风易俗,带头低碳生活,传播环保理念。

6.爱岗敬业“最美家庭”:遵守职业道德,勤劳不懈敬业、自律公正尽责、倡扬时代新风,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7.崇德守法“最美家庭”:坚持“七无一好”(无毒、无暴、无邪教、无黄、无赌、无犯罪、无纠纷,防范好),热心调解纠纷,积极宣传法律,乐于爱心帮教。

8.情系国防“最美家庭”:关心国防事业,积极拥军优属,勇挑家庭重担,支持部队建设。

9.诚实守信“最美家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热心公益,关爱弱势群体,奉献博爱真情。

10.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尊崇辛勤劳动,勤俭持家,积极学习劳动技能,传播科技致富知识,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11.廉洁奉公“最美家庭”:倡导廉洁之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助廉、崇廉意识强

12.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有一定的藏书量,家庭成员爱书好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文化知识素养,家庭书香氛围浓厚,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受到良好的影响。

、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一项创新载体,在我市已开展年。实践充分证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群众自荐情况,积极发现感人线索,上下互动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结合文章。加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互融合,引导和鼓励“最美家庭”参与“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志愿服务活动,与居住社区家庭和妇女互帮互助,不断传播弘扬“最美家庭”精神力量,发挥“最美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示等工作。

(三)注重推选过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是这一活动的最大特色。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廉洁文明的家庭美德热潮。

(四)规范报送材料。为做好嘉峪关市“最美家庭”推选及相关工作,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1)推荐候选户,并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嘉峪关市“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申报表一份(附件2),表内500字事迹简介,不要求面面俱到,可围绕某一方面,特别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如何传承中华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等方面来组织文字。

    2.候选家庭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doc格式。

    3.候选家庭不同的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5张,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500kb,其中至少一张为全家福。

 4.请各单位于201841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市妇联权益部,并提供所有上述材料电子版(每户候选户按“推荐单位+户主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如:雄关区-张三、李四家庭)。

联 系 人:王  娟   崔丽娜

联系电话:0937-6388726

电子邮箱:491938417@qq.com

 

附件:1.嘉峪关市“最美家庭”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嘉峪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18年嘉峪关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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